記者陳弘逸/台南報導

▲台南一對小姊妹遭同住的舅公性侵,案曝光後,舅公遭法判9年有期徒刑。(示意圖/pixabay)
台南某寺廟擔任「廟公」的老翁大壯(化名),竟趁跟親人同住機會,各別對小姊妹強制猥褻及強制性交,至少4次;足跡包含住處廚房、房間甚至客廳,此案曝光後,大壯挨告,因賠償金談不攏,調解破局,被法官依法判9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台南一對未成年小姊妹2019年跟舅公大壯(化名)同住安南區,2020年初,就趁夜晚對小姊妹伸出狼爪,同居3年內,各別她們強制猥褻至少4次,足跡包含住處廚房、房間甚至客廳。
偵查期間,大壯都坦承犯行,因多次對小姊妹強制猥褻行為及強制性交,嚴重違背人倫秩序,遭依法起訴。
大壯在法庭上自陳,專科畢業,在寺廟擔任執事,月收入約6000元,已離婚,有1成年小孩,小孩現與前妻同住,父母均已去世。
法官認為,大壯雖無前科,有調解意願,但跟小姊妹父母賠償金額認知差距過大,導致調解無果所犯罪行,分別為對於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6罪;各處3年2個月有期徒刑;又犯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共2罪各處7年2個月有期徒刑,應執行9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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