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男子兩度報案謊稱妻子失蹤,還掛失對方金融卡及信用卡。(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新北市1名男子阿豪(化名),先前與妻子小萱(化名)感情不睦,明知對方只是搬到親戚家暫住,卻在2022年10月間報案謊稱妻子失蹤,阿豪還掛失妻子金融卡及信用卡,小萱發現後氣憤提告;新北地院法官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判阿豪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
檢警調查,阿豪與小萱結婚多年,後來感情出現裂痕,2022年9月間,小萱搬到親戚家暫住,阿豪明知妻子並未失蹤,隔月仍前往派出所報案,並謊稱妻子無故失蹤,希望警方協助尋人;小萱獲悉此事後,親自前往派出所撤銷,但阿豪仍不死心,4天後再度謊報妻子失蹤。
不僅如此,阿豪知道妻子身分證字號、生日及手機號碼等個資,遂在妻子離家期間,致電銀行客服人員掛失妻子金融卡及信用卡,導致小萱完全無法使用,憤而對丈夫提出告訴。
法官認為,阿豪先是謊報妻子失蹤,損害警察機關對於失蹤人口管理之正確性,又在未經小萱同意下,逕自掛失金融卡及信用卡,侵害銀行帳戶管理之正確性,考量阿豪坦承犯行,經濟狀況欠佳,遂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判他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