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基隆報導

▲魚販謊稱友人丈夫體虛,是因為魂魄已遭惡鬼勾走,需要255萬做法事消災解厄。(示意圖/Pixabay)
基隆陳姓魚販去年得知林姓婦人跌倒須住院開刀,身體虛弱;陳男竟動起歪腦筋,謊稱,她丈夫魂魄已遭惡鬼勾走,要請師姐施做法事消災解厄,以需要現金買地獄的東西,吃香灰才能好等理由,陸續騙走255萬元,事後更獅子大開口,向林婦索討300萬元未果,此事才曝光。陳男矢口否認犯行,說詞未獲法官採信,審理後,將他詐欺取財罪,處2年10個月有期徒刑,追徵255萬未扣案犯罪所得。
判決指出,陳姓魚販得知,2024年6月林婦的丈夫因跌倒須住院開刀,身體虛弱,陳男竟聲稱,她丈夫魂魄已遭惡鬼勾走,要請師姐施做法事消災解厄,來挽救性命。
林婦因誤信陳男說詞,陸續交付255萬元給對方,但陳仍需索無度,因此林婦跟丈夫又向女兒借款300萬元,此舉讓女兒察覺有異,勸阻未果,她在同年7月23日提款73萬,行員察覺報警,此案曝光。
偵辦期間,陳男坦承收受155萬元,但否認詐欺取財,辯稱,沒欺騙,有跟林婦確認要不要辦法會,不記得什麼時候辦的,也沒有相關收據,不清楚每次借她的錢是多少。
林婦指稱,陳男聲稱她丈夫卡到陰,需要把先生的魂魄從地獄勾回來,還說有辦法事處理,需要現金買地獄的東西,吃香灰才能好;因誤信說詞,還指控他假借台東某山區宮廟辦法會為由,面交騙錢。
由於陳男稱不記得借錢的時間、地點、借她的錢是多少,顯見空言所辯,毫無依據,屬幽靈抗辯,無可採信;另依據林婦證詞等相關證據,佐證陳犯行。
法官認為,陳男年近七旬,成年且有相當社會歷練,竟以辦理法會勾回魂魄等各種名義訛詐婦人,導致他財產損害,趁人之危主觀惡性明確,且犯後飾詞狡辯、否認犯行,未達成調解、賠償;審理後,將陳男依詐欺取財罪,處2年10個月有期徒刑,追徵255萬未扣案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