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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出柯文哲當年透明廉政公約 律師:承諾跟放屁一樣,最不遵守的就是他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柯文哲弊案,嘉義福添福社福基金會董事邱清章19日出庭證稱,曾替陳盈助送300萬現金至市長室由踩飛輪的柯文哲親收,柯的臉書隨即發文稱這300萬元是捐給柯本人使用,不涉侵占,柯臉書發言等同替柯承認在市長任內收錢。林智群律師今(20)天翻出柯文哲當年簽下的「廉政公約」,承諾每年向市民說明財產來源及變動情況;林智群批評,阿北的承諾跟放屁一樣,全部簽署的人裡面最不遵守的就是他自己。

林智群律師今(20)天翻出柯文哲當年簽下的「廉政公約」,承諾每年向市民說明財產來源及變動情況。(圖/翻攝自林智群臉書)
林智群律師今(20)天翻出柯文哲當年簽下的「廉政公約」,承諾每年向市民說明財產來源及變動情況。(圖/翻攝自林智群臉書)

林智群律師指出,當年柯文哲簽的廉政公約,承諾每年向市民說明財產來源及變動情況。他在2022年10月台北市長任內收到邱佩琳三次轉交共600萬元、收了博弈業者300萬元,2023年3月收到妙天1000萬元,有沒有跟大家說他收了這些錢?

林智群律師進一步指出,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也規定「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指一般人社交往來,市價不超過新臺幣三千元者。」阿北收了一堆200萬、300萬、1000萬元,這個算正常社交禮俗嗎?阿北的承諾跟放屁一樣!全部簽署的人裡面最不遵守的就是他自己。

柯文哲2014年提出未來台北市政府的〈透明廉政公約〉,他說,以後的市府首長人選,包括他自己,都必須簽署同意才能出任。(圖/翻攝自柯文哲臉書)
柯文哲2014年提出未來台北市政府的〈透明廉政公約〉,他說,以後的市府首長人選,包括他自己,都必須簽署同意才能出任。(圖/翻攝自柯文哲臉書)

柯文哲當年的〈透明廉政公約〉

1、 市長每年公佈財產申報(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並向市民說明財產來源及變動狀況。

2、 局處首長依法申報財產,並向市長說明財產來源及變動狀況。

3、 市府政務首長行程一律登錄列管備查。

4、 成立「公民參與委員會」,落實「開放政府、全民參與」主張。

5、 修改「台北市政府廉政肅貪中心」組織章程,委員會半數以上應由府外人士出任。委員會每年提出「台北市政府廉政監督報告」,並就人事任用考核、工程採購稽核、施工驗收查核涉嫌弊端等案件接受市民檢舉。

6、 引進國際透明組織「清廉印象指數」(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CPI),透過市民網路投票,每年公布市府各局處及所屬事業單位「清廉指數」。

7、 市府約聘僱人員及職務代理人一律上網公告、公開招考聘用。

8、 徹底落實《遊說法》規範,定期於市府網站公布利益團體及民意代表遊說狀況,以保障市民與公務員之權益。

9、 警政消防主管、各機關稽查人員應定期輪調轄區,以杜絕弊端。

10、 本公約應納入台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柯文哲涉案遭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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