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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弊+私用公務車?文化局長吳勁毅、科長聲請羈押禁見!檢方回應了

記者呂彥、陳弘逸/花蓮報導

文化局長吳勁毅昨天(27日)遭檢調搜索、約談,今天上午(28日)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圖/翻攝畫面)

▲文化局長吳勁毅昨天(27日)遭檢調搜索、約談,今天上午(28日)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圖/翻攝畫面)

花蓮縣政府文化局昨天(27日)遭檢調搜索,檢方通知及傳喚花蓮縣府文化局局長吳勁毅、行政科長曾俊翔等10人到案說明;檢方複訊後,今天(28日)認吳、曾2人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檢調兵分16路執行搜索,並通知及傳喚被告吳在內,等10人及證人到案說明。(圖/記者呂彥攝影)

▲檢調兵分16路執行搜索,並通知及傳喚被告吳在內,等10人及證人到案說明。(圖/記者呂彥攝影)

據悉,吳勁毅遭人檢舉涉嫌公務車私用、小額採購重複申報及將軍府園區標案等不法,昨天(27日)遭檢調搜索、約談;檢調兵分16路執行搜索,並通知及傳喚被告吳在內,等10人及證人到案說明。

經檢方漏夜偵訊,今天(28日)認為花蓮縣府文化局局長吳勁毅、行政科長曾俊翔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重大,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花蓮縣府文化局局長吳勁毅、行政科長曾俊翔遭檢方聲押。(圖/記者呂彥攝影)

▲花蓮縣府文化局局長吳勁毅、行政科長曾俊翔遭檢方聲押。(圖/記者呂彥攝影)

同案被告,沈姓、劉姓公務員涉公務員登載不實、吳姓文化局約僱人員、文化局藝文推廣田姓科長共4人,分別裁定3萬交保;另有楊姓被告涉偽造文書等,5萬交保;其餘被告、證人請回。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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