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名台灣人赴柬埔寨涉詐「全被送中國」受審!他們最重恐判:無期徒刑

政治中心/陳弘逸報導

▲柬埔寨政府日前在金邊市破獲電信詐騙據點,被逮人犯中,有180名詐騙嫌疑人是台灣籍。(圖/翻攝自黑色豪門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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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政府日前在金邊市破獲電信詐騙據點,被逮人犯中,有180名詐騙嫌疑人是台灣籍,昨天(14日)全數「被送中」;引起我國外交部嚴正關切與抗議。若這批台灣籍嫌犯,在中國受審,依據大陸詐欺罪刑責「情節嚴重的詐騙罪」,包含「數額特別巨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若涉及分裂國家,或走私毒品、槍械等,可能因數罪併罰,而被判處死刑。

柬埔寨政府3月31日在金邊市破獲電信詐騙據點,逮捕人犯中,有180名詐騙嫌疑人是台灣籍,然而全數被遣送中國受審,引起我國外交部嚴正關切與抗議。

▲台灣人在海外涉詐騙案被逮,「被送中」受審,情節嚴重,恐判無期徒刑。(圖/翻攝自黑色豪門企業)

過往台灣海外嫌犯「被送中」議題,屢受關注;這次,我國駐胡志明市辦事處於4月1日接獲相關消息後,立即透過各種管道與柬埔寨政府全力進行交涉,要求柬國政府提供我國籍犯嫌名單,並務必依據「國籍管轄原則」的國際慣例,將涉案國人遣返我國接受司法調查與審判。

不過柬埔寨並未理會,分別在4月13日、14日3批分別搭乘中國「東方航空」遣送,第一架飛機已於4月13日深夜起飛,14日清晨抵達,最後一架則在當天凌晨0時15分起飛,已全數送抵中國,相關消息,中國官方尚未對外發言、證實。

據悉,中國大陸詐欺罪刑責「情節嚴重的詐騙罪」,包含「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若涉犯詐騙以外,還涉及分裂國家,或走私毒品、槍械等,可能因數罪併罰,而被判處死刑。

對此,外交部已於事件發生後,轉知法務部及大陸委員會續處,盼透過「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機制,要求將國人送返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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