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綜合報導
丹娜絲颱風掀翻不少老宅,地政士提醒若有重建需求先別急著拆,農地有機會轉建地。(圖/資料照)近期丹娜絲颱風橫掃中南部,不少老屋屋頂被掀翻,許多長輩苦不堪言。地政士提醒,若老宅建於62年前,別急著拆除,因為這些老房子可能是農地更正編定為建地的關鍵。
根據內政部規範,全國各地非都市土地編定公告時程不同,以台南市為例,於民國65年6月1日公告實施,若該日期前農地上已存在合法三合院或建物,即可主張更正編定,還能加計法定空地轉為建地,其餘仍為農地。至於民國62年12月24日施行的「都市計畫以外地區建築管理辦法」,則規定田地目1至8等地號,必須在當日以前就有建物,才能申請。
舉證文件須齊全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申請更正編定,需提供相關佐證,例如航照圖、房屋稅籍證明、戶籍資料、用水或用電紀錄等,且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倘若為倉庫、豬舍或雞舍等非住宅使用,將不獲核准。此外,現場會勘必須確認為舊有建物,若已拆除重建,則不符規定。專家指出,農地與建地價差可達3至5倍,部分區域甚至更高,正因如此,老宅保存價值不容小覷。
以新北市個案為例,該屋建於民國54年間,並完成戶籍設立,依據內政部62年12月24日台內營572056號函,符合更正編定要件。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9條規定,甲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為60%,因此合法房屋60坪,加計法定空地可達100坪。但若作為豬圈或雞舍的部分,因不符住宅條件,無法計入。
辦理時間有限
鄭文在提醒,許多老宅因年久失修,在颱風來襲時最容易損壞。不過好消息是,國土計畫法延至120年4月30日才正式實施,仍有緩衝期。建議地主若農地上有舊宅,應把握時機盡快辦理更正編定,以免下一波颱風造成屋毀,不僅權益受損,也錯失增值契機。
把握機會防損失
最後,鄭文在說,許多看似破舊的阿公級或阿祖級老宅,其實暗藏價值。農地轉建地,不僅增加使用彈性,更可能帶來數倍價格差。與其等颱風吹壞屋頂,不如主動檢視自家土地條件,把握時間完成申請,確保資產不會在政策上路或天災來襲時蒙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