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蕭達多報導

▲韓國婦人在網路造謠,男星孔劉性騷擾她,法院判囚6月,緩刑2年。(資料圖/Netflix提供)
韓國一名48歲女子在網路po文聲稱,她被男星孔劉性騷、監控、恐嚇等。大田地方法院本(7)月審結,該女利用網路誹謗行為判處6月徒刑,宣告緩刑2年。
韓聯社今(7月30日)引述判決書內容報導,該女在2020年初觀看孔劉網路直播,並迄2021年3月之前,在網路發布至少235則有關她被孔劉恐嚇、性騷等貼文。
調查發現,該女所指控內容從未發生,更不認識孔劉本人。
法院審酌,受害人(孔劉)為公眾人物,被告長期造謠行為實有不該,應予嚴懲,考量其坦承犯行,並承諾願接受治療等情狀,依利用網路誹謗等罪處6月徒刑,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