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毛姓女子(左1)吃燒酒雞火鍋,酒測值超標,同車2女友人也被連坐開罰。(圖/翻攝畫面)
台中警方執行深夜巡邏勤務時,發現一輛轎車行經閃紅燈路口,未依規定停讓,立即上前攔查,結果發現駕駛毛姓女子散發濃烈酒氣,酒測值達0.36毫克,當場依公共危險罪逮捕,同車的兩名女乘客也被連坐開罰,處6000至1萬5000元罰鍰。
中市警一分局公益派出所於114年4月19日凌晨3時12分,執行巡邏勤務時,在西區長春街與中美街口攔查違規車輛,發現駕駛毛女(28歲)酒駕,酒測值達0.36毫克。

▲毛姓女子(左1)吃燒酒雞火鍋,酒測值超標。(圖/翻攝畫面)
毛女辯稱,自己和同車的兩名女友人在KTV吃了燒酒雞火鍋,只喝了3、4碗湯,沒有額外飲酒,不知道會酒測超標,同車的女乘客也不斷幫腔,表示「抓吃火鍋的很無聊。
但因毛女酒測違規事實明確,當場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逮捕,並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經檢察官裁定緩起訴,須繳交6萬元罰金。同車的兩名女乘客也因年滿18歲,被連坐處罰。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35條第8項規定,若駕駛人的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同車乘客亦遭連坐處罰,處6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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