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石翁將精神恍惚的實習女醫師帶到溫泉旅館性侵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台北市1名石姓老翁,先前搭乘捷運淡水線時,瞥見1名正妹小晴(化名)精神恍惚,假意送她到診所看病,接著直奔北投溫泉旅館,小晴慘遭性侵得逞;事後石翁還搜尋小晴臉書,並傳送「女神」、「性感」等訊息,小晴憤而提出告訴;士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石翁3年4月徒刑,石翁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予以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2023年3月24日下午2時許,石翁搭乘捷運淡水線,瞥見年輕貌美的小晴手站立不穩,呈現精神恍惚狀態,他假意陪對方到身心科診所就醫,卻發現診所正在午休,石翁趁小晴意識不清時,直接將她帶到某溫泉旅館性侵得逞;隔日小晴醒來後發現異狀,隨即報警處理。
小晴證稱,當天下午她先在診所外敲鐵門,接著在一個公車站等車,然後就是她躺在床上,她有印象石翁將她去身心科診所,包包內也有藥袋,診所醫師看她狀況極差,還叫計程車送她回家,她曾向醫師提及,那天吃了10顆安眠藥,自己卻完全沒印象。
小晴還說,她原本對石翁毫無印象,直到對方不斷傳送訊息及照片騷擾,她才想起來那天的事;石翁辯稱,那天他與小晴在旅館發生性行為,但對方意識清楚,兩人算是合意性交。
但法官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小晴搭乘公車前往旅館時,已呈現昏睡狀態,進入旅館時步履蹣跚,全程由石翁攙扶,小晴因記憶力喪失,後面的事已不記得,僅存石翁陪她回診所看病的記憶。
除此之外,2023年3月31日到4月8日間,石翁不斷發訊息騷擾小晴,內容提及「女神」、「優秀」、「美麗」、「性感」等字眼,石翁還發文要小晴保護自己,不要再服用過量安眠藥,以免又遭有心人利用,顯然是出於自己的親身經歷。
法官指出,28歲的小晴為知名醫院實習醫師,一再表示石翁是老人,不是她的朋友圈,亦不是她喜歡的類型,她更不會跟石翁交往,小晴庭訊時一度趴在桌上大哭,明顯不同意與石翁發生性行為。
法官認為,石翁與小晴素不相識,利用對方服藥半昏迷狀態,帶到溫泉旅館性侵得逞,犯後又否認犯行,迄今未與小晴達成和解,考量石男無前科,從事新聞翻譯工作,目前無收入,送小萱回診所等情狀,遂依乘機性交罪判石翁3年4月徒刑;石翁上訴高等法院遭駁回,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