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黃韻璇報導

▲情人節送禮物11大禁忌。(圖/翻攝自pixabay)
今天2月14日是西洋情人節,許多人都會選在這天送出特別的禮物給另一半或心儀對象,表達愛慕之意,不過送禮也有許多禁忌,對此,台中名門命理教育協會創會理事長楊登嵙就點出「西洋情人節送禮11大禁忌」。
西洋情人節送禮十一大禁忌:
一、忌送鐘
「送鐘」與「送終」同音,在華人傳統觀念中,這是不吉利,有與對方終止交往的意思!
二、忌送傘
「送傘」與「送散」同音,感情交往散掉了。忌送傘不是指下雨天你不能送一把傘去解救對方,而是說,不可以在情人節把傘當成禮物贈送對方。
三、忌送扇
「送扇」與「送散」同音,感情交往散掉了。
四、忌送剪刀
如同暗示對方一刀兩斷,感情交往不再。
五、忌送鞋
「送鞋」與「送邪」同音,不吉利,而且有請對方走路、分離的意思。
六、忌送手帕
對傳統華人來說,手帕跟毛巾都是喪家送給參加喪禮與會者的物品,所以這是千萬不可以亂送,收到的人會有觸霉頭的感覺啊!也代表感情無疾而終!
七、忌送巾
手帕跟毛巾都是喪家送給參加喪禮與會者的物品,俗語說:送巾,斷根(閩南語),意思是贈人毛巾,代表永別,也隱喻事情不要再發生,所以最好毛巾、圍巾都不要。
八、忌送布娃娃
有形就有象,有象就有應,應就是靈應,布娃娃容易有靈侵入,產生靈異現象。甚至讓對方認為你認為他太幼稚而生氣。
九、忌送梨
「送梨」與「送離」同音,情感分離,所以情人節當天不可送梨,尤其只送一顆,而且還把梨子切開,分開吃,有「分離」的涵義,不吉利!平常送梨子禮盒則沒關係。
十、忌送李
「送李」與「送離」諧音同,情感分離,所以情人節當天不可送李,平常送李子禮盒則沒關係。
十一、忌送蠟燭
在華人傳統的觀念中,蠟燭是祭祀亡者使用,尤其是白色蠟燭,千萬不可以拿來送對方,不吉利!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民俗傳說僅供參考,請勿過度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