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8歲的劉姓男子和前女友小雅(化名)分手後,不僅企圖性侵、搶劫,還以毒品誘發小雅的性慾,並用手機拍下性愛畫面威脅小雅,不但要求再次發生性關係,更威脅女方掏錢將影片贖回,甚至將所有畫面上傳社群網站。

▲示意圖(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去年1月,劉男意圖性侵遭前女友小雅強烈掙扎未得逞,不料,劉男早已將過程用手機錄下,之後他佯稱要歸還影片,卻再度以暴力方式意圖性侵小雅,過程中甚至強灌藥物,儘管女方不斷哭喊「我求你放過我」、「你把我當作玩具還是什麼」,劉男仍以手機怕下性愛影片。
接下來幾個月,劉男以影片恐嚇小雅,不但藉此要求發生性關係,甚至透過毒品誘發被害人性慾,搶走小雅身上的項鍊、錢財,並威脅她花錢將影片贖回,事後更將影片上傳至社群網站。
直至去年7月,劉男在加油站吸毒被警方發現,警方在劉男身上發現小雅的手機,惡劣行徑因而曝光。經新竹地院審理,將劉男依強制性交、散布猥褻影像、恐嚇取財未遂等罪判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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