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攝影者chaps1, flickr CC License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中年男子因腦中風造成右側肢體偏癱,雇用印尼女看護照顧生活起居,沒想到男子卻趁洗澡時,強迫女看護搓揉他的下體,而且還常常洗到勃起、射精,高等法院去年底依21個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9月,民事日前再判決求償30萬元定讞。
癱男家人於前年替他申請印尼女看護阿珮(化名)來台照顧他,前兩天並無異狀,直至第三天,癱男以下體「不乾淨、很癢」為由,要求阿珮洗久一點,阿珮認為已超出工作範圍,加以拒絕,癱男竟強拉她搓揉他的下體直至勃起,有幾次甚至興奮到射精。
阿珮曾向癱男妻子反映,沒想到她卻回應「他若再這樣,不要理他。」情況並未因此改善,阿珮憤而打外勞申訴專線,控訴雇主強制猥褻21天,檢方依21個強制猥褻罪將癱男起訴。
癱男對此辯稱,自己洗澡時一手必須抓住椅子,根本不可能趁機猥褻,反控是阿珮要求買手機不成,挾怨報復。高等法院則認定,癱男平衡力佳能自行清洗下體,卻強逼看護搓揉下體,依此判刑。民事部份判決賠償30萬元定讞。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