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蘭姆酒吐司提供
撰文/約翰走鹿(蘭姆酒吐司)
謠言這樣說:「本月20日起…」看到這個謠言起手式,有在關注謠言或被謠言騷擾的各位,想必是很不陌生,說不定還有種熟悉感呢。「本月20日起」內容是在說,有許多交通法規將要修改,像是新增紅燈越線處罰條例,未來等紅燈時,如果超過白線將罰900塊,或是紅燈右轉的罰金漲成5400之類的,但從謠言流傳至今,已經過無數個20日,究竟有哪次成真了嗎?
破解關鍵點:月經文「本月20日起」交通法規要修改,有真的修改過嗎?
雖然今天距離20號還有點遙遠,但後面還是有千千萬萬個20號,所以快了或慢了也沒什麼關係(誤),話當然不是這麼說的,畢竟如果不幫忙澄清,交通警察會很困擾的,還會被冠上「政府搶錢」的惡名,不過也沒什麼好澄清,因為這謠言在流竄了這麼多年後,基本上都是假的(只有一條勉強算是真的)。
「本月20日起」謠言非常資深 各大媒體皆報過
通常這類資深謠言都有個特點,只要關鍵字打對隨便估狗一下,答案就出現了。當然這篇謠言月經文也不例外,各大家媒體都有查證過,真相也是上面已經講過的,基本上都是假的。有種我們在跟著湊熱鬧的感覺…,提供關鍵字給大家估狗,「本月20日起」、「紅燈越線處罰條例」。
有人可能會問,我從來沒接過這則謠言,內容到底在講什麼?約翰走鹿當然不能回說,不會自己去估狗嗎?所以下面我們還是做了個比較版,希望各位不要再被騙了,不要再真的以為每個月20日,政府都會出來搶錢,政府是每天都在搶錢好嗎。
等待紅燈時,超出白色禁止越線者馬上處以900元的罰金。(唯一一條真的)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開車時如果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其餘條例又無處罰之規定者,處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闖紅燈由1800~3600元,調為3600~7200元。紅燈右轉者將處以5400元罰金。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闖紅燈是要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紅燈右轉則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超速由1200~2400元,調為6000元+每超速1公里 加罰100元。
「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0條,如果超速,或開太慢低於最低時速,除有第43條第一項第二款情形外,其他都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但如果超速超過60公里以上,罰的就更多了,這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開車。
走路未靠右邊處以600罰緩。
「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78條,走路沒有靠邊走是罰300元罰緩。
以上是約翰走鹿稍微幫忙白話了一下的法規,如果有興趣看原版的法規,可參考「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另外,一點小心聲,龜速車可以罰重一點嗎(顯示火大)??然後,「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是屬於全國法規,只有誰能通過修改?立法院是也,各縣市都沒辦法修改,所以不用擔心說,這些法規會不會只適用某些縣市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