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2500字長文 陳佩琪曝「驚悚程度破表」遭遇:贊成法庭直播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在國民黨與民眾黨人數優勢下,立法院院會在6/27表決三讀修正通過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明定法庭直播規定,引發議論,司法院表示,深表遺憾,仍會堅守職責,維護人民訴訟權,讓人民依舊樂於使用法院,讓法官可安心審判,讓司法繼續守護台灣。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今(30)天說,除了一些家暴、性侵案有牽涉到大量個人隱私外,她贊成法庭直播。

陳佩琪曝「驚悚程度破表」遭遇:贊成法庭直播。(圖/翻攝自陳佩琪臉書)

▲陳佩琪曝「驚悚程度破表」遭遇:贊成法庭直播。(圖/翻攝自陳佩琪臉書)

陳佩琪今天上午在臉書發表超過2500字長文,她提到,除了一些家暴、性侵案有牽涉到大量個人隱私外,她贊成法庭直播,她並強調,就她一個平民、非法律人的身分,講一下她個人對先生柯文哲這幾次開庭的看法…她也寫下在法庭旁聽時第一時間直覺的認知,若講錯了,歡迎大家糾正,這樣更能凸顯直播的重要性,她還分享自己認為在法庭旁聽的驚悚程度破表遭遇。

另外,陳佩琪也寫下,「某天一大早開庭,被告的辯護律師立刻舉手要求法官允許送他的當事人去就醫,律師說他的當事人因導尿管(還是引流管) 從昨晚就開始大量出血,一直無法止住,建議送他的當事人沈先生轉去他常去的台大醫院就診」,法官聽了:「依照規定要先將病人送回土城的北所, 然後再由北所決定病人送往何處,病人是否送去台大就醫,北所決定…」所有當醫師的、曾被告過的,聽了這個不知會有何感想?

陳佩琪說,法庭上聽到這樣,真的很驚訝,才深知醫師和法官在民眾心目中的社會地位是如此不同,醫師要是像法官一樣對病人這麼說,不出事則已,一旦出事,肯定是吃不完兜著走,早就被告到天涯海角了,但法官說他們是依規定這麼裁定,意思是病人出事了,他們不會有責任的,和醫生一樣是面對一條人命的責任,醫師和法官竟有被社會大眾無此天差地遠的待遇著?

以下為陳佩琪臉書全文:

除了一些家暴、性侵案有牽涉到大量個人隱私外,我贊成法庭直播,就我一個平民、非法律人的身分,講一下我個人對先生這幾次開庭的看法…

以下是我在法庭旁聽時第一時間直覺的認知,若講錯了,歡迎大家糾正,這樣更能凸顯直播的重要性,以下就印象深刻度和驚悚度來分類,順序如下:

某次開庭,第一時間法官就問檢察官:「起訴被告京華城案是引用什麼法條?」

檢察官想了老半天,講不出來,法庭空氣當場就凝結在哪裡,好不尷尬,我的天啊, 把人羈押半年多(那時先生約被關押了半年多) ,還不知道人家犯了哪條律法?

時間凍結在那裏,好像過了幾個世紀般,最後法官終於開口了:「那給你們一個星期時間交出被告所犯的法條來,一星期的時間夠不夠啊?」

法官對他們很溫和,總是輕聲細語的詢問著他們…

可能是面子掛不住吧,只見此時檢察官怯懦懦地從口中迸出這幾個字來:「都市更新法…」

我們的律師也是好修養,沒說什麼,笑笑說:「喔!是違反都更法喔?」

旁聽了幾次,也知道京華城跟高雄亞灣一樣,都是都更年限未到,就是一個都市發展上需要處理的個案,台北市都發局的執秘和總工程司都說是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我都會背了,檢察官卻講不出來?講出來還講錯,只是京華城和亞灣不同的是,亞灣是市長和副市長直接主導、拍板通過的,我們則是交給都委會開數十次會議後共識通過的(最後決行是都委會783號會議,已經在法庭上公開勘驗過全程錄音、錄影檔,但高雄的亞灣通過過程,不知道可否申請來法庭公開播放?) , 但搞不好檢察官是認為台北市交給專業的都委員委員去做決定,這樣才是犯法也說不定,但這好像也說不通,因為目前都委會的委員都沒事啊。

第二個讓我驚悚程度破表的是這個…

某次開庭到最後,法官問被告有沒有意見要表達的,沈先生抓住機會拿起麥克風,就開始滔滔不絕地講了起來,他強調京華城的原始核定的120284平方米樓地板面積不應該只是一次性給予,市府在改建過程中非法把它拿走了,市府不應該違法奪取民眾的權益等等的…

老人家都有這通病, 抓到麥克風就開始滔滔不絕講個不停,結果審判長:「沈先生、沈先生, 停、停、停,停、停、停…」 語氣很急迫:「我們從沒否認你的京華城擁有120284樓地板面積的合法性,沒人要否認,也沒人要把它拿掉, 你要是再這樣一直浪費時間講這個,說這種沒相干的事情, 我就要把你請出去了…」

法庭上法官最大,一切法官講了算,這時沈先生縮口了,不知道是法官太兇悍了?還是太驚訝了?法官如此見解,真的要法庭直播來解惑,就「我的認知」是120284平方米樓地板面積不就是通過的840%容積率嗎(或是120284和840%容積率還是有那麼一點點的小差距?),就是這840%的容積率,導致一堆人被抓來關在這裡,不是嗎?

當時我本來低著頭想事情,聽到這對話,驚訝地抬頭回望幕僚,小聲問她:「若不是在爭執120284樓地板面積的合法性,那我們開庭開那麼久,到底在爭什麼啊?」法庭上是不能大聲講話或討論事情,幕僚無奈地聳聳肩,只得低頭繼續拼命抄筆記,一臉茫然地望著我搖搖頭說她不知道…

我真的是聽到審判長說京華城本來就擁有合法的120284樓地板面積,沒人說要拿走,也沒人說它不合法,他的意思是沈先生搞不清楚狀況,嘰嘰歪歪講一堆,浪費大家時間,聽來審判長的意思就是這樣,我聽得來的認知有誤嗎?若有誤,請大家更要支持法庭直播,大家一起來評評理…

接著輪到先生講話了…

「你們又把我羈押起來,又過了三個月了, 也不開庭,我只好在裡面一直讀書…」

法官(這時語氣就不再像對檢察官一樣溫柔了):「這個不用講了,你上次講過了 ,這個跟案情無關…」聽了這個,我心裡更是○○XX,法官您講的好、講的對,的確我的先生是請專業的都委會決定京華城容積率,他本來就跟案件無關,請問你們要他講什麼?京華城跟他無關,講他莫名其妙被抓來關,只好在監獄中看書也不行?

驚悚事情之三…

沈的辯護人要求要勘驗朱亞虎認罪的偵訊光碟,檢察官說你們要求勘驗這麼多,不符訴訟經濟原則啦,且「朱亞虎認罪的捐到民眾黨的210萬的所謂賄款,跟你們一干被羈押在這裡的被告是否犯罪沒有關係啊」,所以檢察官的意思,翻成白話文就是:「朱亞虎講這些,無關你們是否犯罪,你們是要勘驗個鬼?」

這時旁聽席起了一陣大騷動,大家都在想說自己的耳朵是不是聽錯什麼了, 結果還來不及反應,就被法官制止了,法官這時語氣不再溫柔了,感覺她口氣甚為不悅,眼睛盯著桌上的卷宗:「是怎麼了,下面出了什麼事嗎?有什麼不對嗎?」聽到這樣,大家只好都閉嘴了。

以上我有說錯嗎,我的確用了很多形容詞來描述人的情緒感受,的確情緒形容詞本就見仁見智,若覺得我陳佩琪聽錯了、感覺錯了, 那就請大家支持法庭直播…

以上驚悚片, 是千真萬確的事實,接著以下講些無關聽錯與否的事,就純粹是工作上處理事情的SOP流程,只是覺得同樣面對人命,怎麼會有如此天壤之別?

某天一大早開庭,被告的辯護律師立刻舉手要求法官允許送他的當事人去就醫,律師說他的當事人因導尿管(還是引流管) 從昨晚就開始大量出血,一直無法止住,建議送他的當事人沈先生轉去他常去的台大醫院就診,法官聽了:「“依照規定” 要先將病人送回土城的北所, 然後再由北所決定病人送往何處,病人是否送去台大就醫,北所決定…」所有當醫師的、曾被告過的,聽了這個不知會有何感想?

法庭上聽到這樣,真的很驚訝,才深知醫師和法官在民眾心目中的社會地位是如此不同,醫師要是像法官一樣對病人這麼說,不出事則已,一旦出事,肯定是吃不完兜著走,早就被告到天涯海角了,但法官說他們是依規定這麼裁定,意思是病人出事了,他們不會有責任的,和醫生一樣是面對一條人命的責任,醫師和法官竟有被社會大眾無此天差地遠的待遇著?

(很感謝北檢願意回應我們, 縱然這只是議員在議場外隨口講講的而已,但算是有點良心願意回應,所以我也在此善意回應幾句…

全家帳戶, 包括母親和孩子的、截角報廢的、還是目前使用的,全部被檢廉搜走扣押了,母親行動不便, 是再也無法出門申請新存摺了,先生雖然年初時寫了幾張銀行業務的委託書給我,但我按規定報存摺遺失、拿他的委託書申請新存摺全部被拒,早期開戶的銀行幾乎沒申請網銀,近年有申請網銀的,網銀業務也全被鎖死,有找到兩張他的提款卡,一張缺角不能用了,另一本常用來交易的帳戶,不知是當初沒申請,還是遺失了,也就是說先生現在不能再做任何金錢處理的事務了,議員雖講的不精準,但實際我們受到的待遇就是如此。

謝謝大家願意看我臉書落落長的文章,年初連絡上過去先生熟識的出版商, 他們還願意幫我出版我寫的東西,但身心狀況越來越糟,出書的計畫就此耽擱下來了,我會再努力調整自己,謝謝大家的鼓勵。)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柯文哲涉案遭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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