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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性侵還拍照!10歲到80歲都不放過 惡狼被判刑14年定讞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陳男被控至少犯下8起性侵案,10歲到80歲被害人都不放過。(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陳男被控至少犯下8起性侵案,10歲到80歲被害人都不放過。(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南市陳姓男子被控自1979年起,以各式兇器犯下至少8起性侵案,年紀最小的被害人僅10歲,年紀最大的超過80歲。陳男也因此多次判刑確定,進出監獄,但仍持續犯案。2024年8月間,陳男性侵80多歲老婦人後被捕,一審、二審均重判陳男14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2024年8月間,與陳男是鄰居的老婦人,誤信陳男謊稱有信件在自己家中,跟隨陳男進入屋內,遭陳男以菜刀威脅,性侵得逞,還以手機拍下過程。直到老婦人未現身常出現的聚會,當地里長察覺不對,才揭發陳男惡行。

陳男被捕時,辯稱與老婦人為合意性交,拿手機拍照,老婦人也沒反對。陳男的委任律師則強調陳男為病態行為導致,建請法院從輕量刑。不過一審、二審法官均認為,陳男歷年來以菜刀、開山刀、水果刀等各式兇器,至少犯下8起性侵案,年紀最小的被害人年僅10歲,沒想到連80多歲老婦人都不放過。

法官認為,過程中,老婦人嘶聲力竭反抗,顯示陳男嚴重侵犯其身體及性自主權,老婦人出庭時且怒求法官將陳男判處死刑。有被害人還遭陳男拘禁,且陳男犯案時,均為假釋期間,均依法重判陳男14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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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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