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基隆報導
去年7月間,基隆一名36歲的蔡姓男街友,於火車站南站與60歲謝姓街友發生口角,蔡男揮拳重擊謝男7拳,造成謝男傷重送醫不治。基隆地院國民法官審理,依殺人罪判處蔡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法院認為,蔡男居無定所,恐有逃亡之虞,裁定至6月4日起再延押2個月。

▲基隆街友揮拳打死人,國民法庭判處無期徒刑。(圖/資料照)
據了解,去年間,蔡男飲酒後與謝男發生口角,之後演變成肢體衝突,蔡男揮拳朝謝男頭部重擊,造成其顱骨骨折、顱內出血,傷重送醫不治。本案由基隆地院國民法庭審理,認為蔡男手殘忍,犯後也無悔意,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而蔡男被重判之後,基隆地院認為,蔡男居無定所,恐有逃亡之虞,故裁定延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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