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 桃園一名後備軍人逾期2日報到,遭法院判刑。(示意圖/資料照片)
桃園賴姓男子仍具有後備軍人身份,去年(2024)10月接到教召令後,沒在規定時間報到,晚了「2天」才現身,由於沒有正當理由,遭桃園市後備指部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桃園地院審理時,賴男坦承犯行,法官審結依意圖避免教育召集,判處有期徒刑2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教育召集令於去年10月2日上午11時30分送達賴男的住處,由賴父簽收後告知,時間定在同月的12日應前往活動中心報到,但賴男卻在報到日隔兩天才出現。
桃園市後指部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桃檢複訊時,賴男坦承犯行,檢方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案件,向桃園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桃園地院審理時,賴男坦承犯行不諱,法官認為他無正當理由,逾期未受教育召集,影響國家對兵員召集制度之運作及兵役之有效管理,審結依意圖避免教育召集,判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每日1千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