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中選會指出,2399件同意書中,有700件非原提議人,並未達到法律規定所需件數,該案領銜人仍為張克晉。(圖/中選會提供)
藍營推動罷免吳思瑤案,原領銜人張克晉退出後,團隊欲改由備補領銜人詹嘉文接替,並依規蒐集同意書給中選會。中選會今(28)日指出,2399件同意書中,有700件非原提議人,因此未符合法定更換領銜人需原提議人1/2以上同意之要件,宣告失敗,該案領銜人仍為張克晉。
中選會指出,公職選罷法第76條第8項已有明文規定,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死亡或經提議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書面同意者,由備補領銜人遞補為領銜人,並以一次為限。另該案領銜人為張克晉、備補領銜人為詹嘉文,詹如擬遞補為領銜人,應符合上開規定。
中選會表示,日前向中選會申請由詹員遞補為領銜人之提議人則是林OO送件申請,並非賴OO送件申請,其所送同意書經北市選委會查對,並未符合法定要件,中選會已函知林OO,因此該案北市1選區罷免案領銜人仍為張克晉,中選會、北市選委會皆會依此而依法辦理之。
中選會公文指出,該案原提議人共4108人,二分之一為2054人、收件2399件,其中有700件同意書非原提議人,因此合格件數僅1677人,因此詹嘉文無法遞補為領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