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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合一小時內又被分手!醋男「開車撞輾、槍擊」情敵命危 下場曝光

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黃男被警方當場逮捕。(圖/翻攝畫面)

▲黃男被警方當場逮捕。(圖/翻攝畫面)

新北房仲黃男2024年9月間與蔡姓女友、許姓情敵相約在嘉義縣談判,過程中蔡女與許男離去後,黃男盛怒開車衝撞許男,再拿起空氣槍對著許男頭部射擊,並拿起槍身敲擊許男臉部,導致許男重傷,案經檢方起訴後,嘉義地院日前依殺人未遂罪判處黃男7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原本與蔡女交往多年,但後來蔡女在黃男到外地工作時對許男產生情愫,只不過後來蔡許兩人吵架後,蔡女又跟黃男在一起,於是三方在2024年9月7日談判,蔡女首先開車到高鐵上接黃男,路途中許男聯絡蔡女後卻讓蔡女動心,於是到最後演變為2人一起開車去接黃男,但蔡女並未將真實的想法告知黃男。

直到3人都在車上後,前往鹿草鄉縣道167線余慈爺公廟前空地談判,這時許男告知黃男蔡女變心的原因是他沒有陪伴、沒給予情緒價值,這時黃男告訴2人若要分手就下車,許男於是下車後蔡女也跟著離去,黃男這時積壓已久的情緒終於爆發,先是開車撞擊許男後,又拿著空氣槍朝對方頭部射擊,子彈打完再拿槍身痛扁直到損壞為止。

蔡女嚇得報案後,黃男又倒車準備輾過許男,蔡女想上前阻擋卻又被拉上車,緊接著再倒車衝許男,但卻撞上護欄停下,黃男見狀又下車拿著球棒對許男痛毆,怒嗆「反正我都不想活了,多拉一個人陪我上路」;直到警方到場後,黃男控制蔡女作勢要拿球棒傷害他,要員警當場射殺他,但警方還是趁隙將他逮捕。

奄奄一息的許男送醫後,診斷出蜘蛛網膜下腔出血、腰椎爆裂性骨折合併滑脫、右側肋骨骨折合併氣胸、右腳脛骨腓骨骨折、左肩關節脫位,有生命危險,但後來撿回一命,

黃男後來接受偵訊時坦承犯行,又說對方介入感情還出言羞辱才會義憤殺人,辯護律師也說,黃男自小父母離異後跟著母親改嫁,甚至遭到繼父家暴,在逃家多年的時間裡缺乏關愛與支持,才會將蔡女視為重心,如今感情面臨瓦解才會無法承受而犯案,情堪憐憫應予以減刑。

法官審酌後認為,黃男原本與蔡女已復合,感情卻在1小時內急轉直下,轉變為情敵與女友跟他談判分手,雖然難以接,但基於雙方都未婚,都有選擇伴侶的權力,也並未違背正義之情,因此黃男主張義憤殺人這點無法成立。

再者,法官認為黃男未理性處理感情糾葛還產生殺意,行為不可取,由於非預謀殺人非屬衝動型犯罪,審酌他的收入、家庭狀況後,回歸社會可能性中等,因此判處7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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