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開車上路!駕駛忽略1事「秒噴1200元」 警認了:這條很刁鑽
生活中心/蔣季容報導
▲下雨天開車要注意,就算是白天仍要開大燈。
近日台灣溼答答,母親節周末又要迎來一波鋒面,雨區將向南擴大,開車上路要注意了!有駕駛分享,雨天時開車上路,回家卻收到「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的罰單,明明當時天色還很明亮,但因為下著雨沒開大燈,仍然遭到檢舉。
有網友曾在PTT指出,收到一張被民眾檢舉的罰單,違規事項是「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照片是他的車在不同車道上的畫面,然而看前後照片的距離超過50公尺,也有打方向燈,實在搞不懂為何被檢舉,因此到警局觀看影片。
原PO指出,一進警局就被旁邊的員警開玩笑說,「你遇到噗囉欸(Pro)啦」、「這個是職業檢舉人啦」、「這法條很刁鑽啦」。原來原PO遭檢舉「下雨天沒開大燈」。
原PO解釋,自己當天下午2時許,開著車齡15年的老車,並無日行燈及自動頭燈,但當時的天色明亮,就算是有自動頭燈功能的車子,也不一定會被觸發點燈功能。而原PO也因為雨天駕車未開燈,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遭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曾指出,有民眾於白天時下著雨行車未開啟大燈,遭檢舉後收到紅單,因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院經審理後認為下雨天容易造成駕駛人視線不佳,故法規規定遇雨即應開啟大燈,判決民眾敗訴。
新北市裁決處長李忠台表示,一般駕駛人白天沒有開大燈習慣,因此即便下雨仍未開大燈。但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汽車行駛時,如果遇雨或天色昏暗時,都應開大燈,特別是遇到大雨視線不佳時,更須透過燈光來提升車輛辨識度及增加用路人注意,以提升行車安全。
經裁決處統計,此類案件112年共有904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最高可處罰鍰新台幣3600元。裁決處提醒駕駛人,如遇白天下雨需要開啟大燈,並隨時保持適當車距及注意路況,共同維護安全順暢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