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主留3億遺產⋯女兒只分3萬氣炸!遺產「留兒不給女」僅1招避特留分
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王姓大地主過世後,3億多元的遺產,4名女兒1人僅分得3萬,其餘都分配給兒子。(示意圖/Pixabay)
台南市一名王姓大地主過世後,留下市值3億多元遺產,除了「漁會信用部」存款15多萬元平分給4名女兒外,其餘資產皆由2兒子繼承;其中1名女兒,認為此舉侵害她的《民法》特留分繼承比率,打官司要求繼承者返還2100多萬元。台南高分院與台南地方法院看法不同,廢棄發回更審,判決曝光後「重男輕女」的遺產分配引起網友熱議,若是要避開法定繼承人追討特留分,法界人士表示,只有一個辦法。
律師洪永志(非本案律師)表示,此案被繼承人立的遺囑,並未考量《民法》特留分規定,因此離世後衍生出家族紛爭;所謂特留分意思,就是被繼承者即便已經立好遺囑,法律仍保障每位繼承人仍有一最低繼承比例,拿到最低該拿的資產,包含遺贈,也不能違反特留分規定,若該繼承人只想將3億多的遺產,絕大多數都留給兒子,只能透過生前贈予的方式,但此舉將會產生高額贈予稅。
該判決會引起議論,是因為台南的王姓大地主,遺產分配的方式,明顯重男輕女,留下3億多的遺產,4女兒一人僅分得3萬餘元;判決書指出,王姓大地主生前育有2兒4女,他於2021年3月過世,按照遺囑分配,4女兒平均分配「南市漁會信用部」存款15多萬元,1人拿到3.1萬元,其餘的3億多元遺產由2兒子繼承。其中1名女兒認為,按照特留分規定,她可獲得2151萬多元,向台南地院提出返還特留分訴訟,要求繼承者返還2148萬元。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遺產尚未分割,繼承者亦未取得遺產,並引用最高法院判例,指出特留分扣減權人行使扣減權後,其特留分並非轉換為按應繼財產價值計算的金錢,扣減權人請求返還應繼承財產價值計算的金錢於法不合,在未經言詞辯論的情況,直接判決駁回。
王女不服提出上訴,台南高分院法官認為,一審見解並非沒商討餘地,法官應與王女進行討論,進行必要的法律陳述理由補充,但原審未經過此程序就直接駁回,再加上未依法行使闡明權,導致訴訟關係未明就駁回,訴訟程序有瑕疵,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