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7年外流裸照!超渣男友遭前女友3姊妹求償400萬 當庭埋怨沒辦法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施男大膽外流前女友裸照,卻又無力負擔前女友三姊妹高達400萬元的求償。(示意圖/Pixabay)

請繼續往下閱讀….

高雄施姓男子2015年起到2016年間與小芳(化名)交往,戀情僅持續1年多就結束,沒想就在分手的7年後,施男竟然小芳的裸照外流到臉書社團《外流集中營》,後續更將小芳與家人的生活照也PO上網,3姊妹因此聯合起來向施男提告,案經法院審理後判賠9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施男與小芳交往期間拍攝了小芳的裸照,但分手後施男並未銷毀檔案反而私自留存,但後來不知何故施男竟將小芳的裸照PO網讓人觀賞;2023年9月25日凌晨,施男將裸照PO上「外流集中營」社團,再寫下「樹德妹可可愛愛」註解,讓不特定人士瀏覽觀賞,包含小芳的裸照、2個姐姐的生活照,小芳得知後備受煎熬。

於是小芳與姊姊們在蒐集證據後,由小芳提告求償200萬元,2個姐姐各求償400萬元,但庭審時施男儘管坦承所作所為,但實在無力償還這筆400萬元精神撫慰金,辯稱「30萬已經是極限」,又稱自己有能力也願意彌補。

但法官審理後,認為裸照對小芳的造成的影響至鉅,也讓她在生活中遭受異樣眼觀,且小芳的姊姊們生活照也被散步供人瀏覽,已對當事人造成極大困擾,因此施男應賠償小芳60萬元,兩個姊姊各15萬元,共90萬元,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裸照 前女友 哭訴
延伸閱讀
相關新聞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