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私生子風波挨告!生母背景身分曝 知情人爆:曾是他手下實習律師

娛樂中心/施郁韻報導

▲捲入私生子風波,呂秋遠在去年12月23日完成認領登記。(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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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呂秋遠經常在臉書分享兩性觀點,近日爆出有私生子。女子控訴,呂秋遠「始亂終棄」不認領告上法院,法院調查發現,呂秋遠已在去年12月23日完成認領登記,引起熱議。業界人士爆料,生母同為律師,曾在呂秋遠事務所實習。

呂秋遠捲入私生子風波,並強調這件事是個人隱私,沒有必要交代,還稱法院故意整他,在判決書上寫出他全名。呂秋遠也在臉書警告,「我話不要說太重,講到這裡就好。我們都會活得很好,我沒有做錯事,你們不可以污衊我,而欺負我孩子的人,就等著收傳票」。

對此,律師張鈞綸在Threads上表示,本來不想對某律師老來得子新聞發表意見,過去也曾有受害者找他幫忙,他都是嚴守保密義務,這次看到呂秋遠稱自己無辜,大家汙衊他,忍不住有必要說出事實。

張鈞綸說,呂秋遠的事在律師界已經是半公開的秘密,私生子風波也是1年多前就聽說的,他強調,以下談論的事都是網路上可以查詢得到,並無侵犯個人隱私之處。

張鈞綸爆料,女方是呂秋遠事務所的學習律師,透過判決書姓名就可查詢的到,但司法院怕惡人,目前已經將姓名隱去。但其實強制認領案,本來就不一定要對成年當事人隱去姓名,所以真的不要亂說「法院對付他」。

張鈞綸指出,從強制認領案判決書中可見到,112年雙方交往,女生懷孕驗DNA,男方不認,直到進入強制認領訴訟後,才在去年底辦理認領手續,有訴訟才去讓養,「就已經不是一個乾脆的老爸了,也因此女方縱然沒有訴之利益,仍要求法院裁定,留個紀錄。」

▲張鈞綸爆料,女方是呂秋遠事務所的學習律師。(圖/翻攝自張鈞綸Threads)

張鈞綸表示,男方當初認為「孩子可能不是我的」拒認養,所以最先欺負他小孩的,正是他本人。「這樣某律師有沒有『錯』?我知道他好不容易恢復單身啦,所以不是婚外情的問題。如果是婚外情,基本上我不會談這事的,我對別人的道德要求沒那麼高。」

張鈞綸說,112年8月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禁止俗稱的師生戀,校長或教職員工不得與未成年學生發展親密關係,或利用不對等之權勢關係,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學生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113年8月正式上路。條文在112年8月公布,指導律師應該是符合裡頭「教師」的定義,依現行法,醫學院學生實習的場域是受到規範的,學習律師也想不到理由不納入規範。  

張鈞綸說,如果接到傳票,他很樂意就此部分與對方討論性平教育法,直言對方到現在還搞不懂,甚麼叫「單純的義憤」,還在怪顏色、怪別的律師忌妒他,就是不會檢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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