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詐助理費案開庭!檢聲請限制出境出海 律師認:沒有必要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檢方對高虹安聲請限制出境、出海,律師認為根本沒有必要。(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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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任職立委期間不實詐領助理費,一審被判刑7年4月。二審高等法院21日開庭,檢方日前補狀聲請對高虹安限制出境、出海。對此,高虹安的委任律師表示,全案偵審過程中,高虹安皆遵期到庭,加上無詐欺取財犯意,沒有逃亡可能,無限制出境、出海必要。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高虹安自2020年2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25日止,在聘用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公關主任「公衛文」王郁文、辦公室主任陳奐宇等人後,低薪高報,共詐得12萬3128元助理費用,依法判處高虹安7年4月有期徒刑,辦公室主任陳奐宇判刑1年、緩刑4年;行政主任黃惠玟判刑2年、緩刑5年;公關主任王郁文判刑2年、緩刑5年;3人皆被褫奪公權1、2年,僅法務主任陳昱愷無罪。

另針對高虹安是否有境管必要,北院先前裁定自2024年7月26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於2025年3月25日期滿,檢方於4月初補提出狀向高等法院聲請限制出境、出海。

21日高等法院二審開庭,高虹安的委任律師表示,案件偵審至今,高虹安皆配合遵期到庭,沒有逃亡可能,更沒有必要限制出境、出海,法官諭知候核辦,下次開庭訂於7月28日。

高虹安 貪污 助理費 開庭 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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