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台中男子與人妻多次相約激戰遭判賠3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高雄市1名人夫阿豪(化名),先前發現妻子小萱(化名)手機頁面,經常被推送汽車旅館廣告,他追問之後始知對方外遇,妻子坦承曾與男網友阿仁(化名)到外埔山上野戰,兩人發生過多次性行為,阿豪憤而提出告訴,高雄地院判阿仁應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阿豪主張,他與妻子在2014年結婚,兩人育有2子,2023年初,他發現妻子手機Google搜尋頁面,經常推送汽車旅館廣告,一問之下意外抓到妻子外遇,從2018年到2023年9月間,妻子與男網友每2、3個月就發生一次性行為,讓他內心痛苦不已,遂決定提告求償50萬元。
阿仁辯稱,自己與小萱只在2018年發生過1次性行為,事發當天他得知對方已婚,兩人未曾再發生過性行為,僅有互傳訊息聊天;小萱則證稱,她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阿仁,一開始便告知對方自己已婚,她回台中坐月子期間,曾多次邀約阿仁到摩鐵見面,即使她回台北居住後,每次只要南下台中,均會與阿仁發生性行為。
根據對話紀錄顯示,2023年6月5日,阿仁得知小萱回到台中,隨即傳送「感覺很久沒刺激的做了」、「最近一次刺激做愛的印象,就是跟妳在外埔那邊山上了」、「應該兩次」、「有射嘴巴」、「看妳被射哪裡會爽得很滿足啊」、「都沒射裡面過」等訊息。
同年6月7日,阿豪再傳送訊息邀約,內容提及「那可以犒賞我,妳的鮑嗎」、「那妳要給我刺激嗎」、「感受到妳渴望被填滿的姿勢,我就更努力撞」、「直奔我的胯下嗎」、「車上啊,可以去麗寶附近的高處,比較沒人」等字句,小萱則回:「是你,都給你射很多次了」、「旅館比較舒服,我是說約的話比較喜歡在旅館。」
法官認為,小萱與阿仁不倫關係長達4年以上,導致阿豪罹患憂鬱症,甚至被學校辭退,侵害阿豪配偶權屬實,因此判阿仁應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