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號誌路口「卡14亡魂」!斷抓交替之說…這天大執法、最高罰1800元

記者簡榮良/屏東報導

▲無號誌路口死亡車禍激增,警方執行大執法,斷抓交替之說。(圖/翻攝畫面)

請繼續往下閱讀….

死亡車禍頻傳,抓交替之說不脛而走!屏東縣4月接連發生2起無號誌路口死亡車禍,自今年1月起統計至今縣內更高達14人死亡、1,755人受傷,為此,屏縣警察局將從下週一(21日)起實施「無號誌路口執法專案」,針對縣內多事故路口加強取締,違規最高可罰1800元。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指出,今年1月起統計至今,縣內交通事故共造成33人死亡、5,746人受傷,其中發生於無號誌路口者即高達14人死亡、1,755人受傷,分別佔總傷亡人數的42%與31%,數據顯示無號誌路口已為事故熱點。

▲事故肇因多為駕駛人缺乏路權意識與搶快心態。(圖/翻攝畫面)

經分析,事故肇因多為駕駛人缺乏路權意識與搶快心態,忽視停讓規定,尤其在面對「閃光紅燈」、紅色八邊形「停車再開」標誌或路面標有「停」字標線時,未確實停車確認,就自行通行,非常容易與橫向車流發生碰撞。

為遏止類似事故發生,警察局將自4月21日起實施「無號誌路口執法專案」,針對縣內多事故路口加強執法,特別是設有「停標誌」、「停標線」或「閃光紅燈」者,對未確實停車再開之違規行為取締,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8款,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提醒民眾千萬別跟荷包過不去。

▲違規最高可罰1800元。(圖/翻攝畫面)

屏東 號誌 車禍 大執法 死亡 抓交替
延伸閱讀
相關新聞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