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工作、不養子女還家暴!妻寒心訴請離婚爭取監護權 法官:好,准了

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讓鄧妻心寒的是,丈夫即便分居後也不聞問小孩,也不支付相關費用,因此決定離婚並取子女監護權。(示意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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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鄧姓男子遭妻子控訴未善盡扶養子女義務,甚至還家暴導致雙方長期分居,日前鄧妻決定提告訴離,並爭取3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案經屏東地院審理後,由於鄧男未出庭,因此法官同意鄧妻請求並准予離婚,此外,3名未成年子女的的監護權都歸鄧妻。

鄧妻主張,她結婚7年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沒想到鄧男沒有正常工作,未盡到扶養子女責任,一路都是她負責照顧,沒想到鄧男卻家暴行為導致雙方分居3年,且鄧男只有在分居的前2、3個月內探視子女,之後就不再理會,也未支付相關費用,家計都是她一肩扛起,顯見鄧男對家沒有責任感讓她心寒,因此決定訴請離婚並爭取子女監護權。

案經屏東地院委託社工訪視後,認為3名未成年子女均有意願與母親生活,也都受到妥善的的照顧,再加上鄧男開庭未到,也未提出書狀陳述,在法官酌情審理後,准予鄧妻離婚並獨自監護3名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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