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台中18歲女大生當保母涉虐童,遭判刑3月。(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台中一名18歲韓姓女大生,受人請託幫忙照顧男童,結果在照顧期間因不耐煩對男童動粗,不但拿奶瓶砸男童,還趁換尿布時,故意拉腿害男童摔倒,對男童又捏又打,害男童全身多處瘀青、挫傷,遭家長報案提告。法院審理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韓女3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韓姓女大生接受男童家長聘僱,登門陪伴及照顧男童,但2024年8月31下午,韓女在照顧男童時因不耐煩,先是徒手捏男童左眼皮,又持奶瓶扔男童,隨後在換尿布時,大力抬起男童左腳,害男童慘摔,並毆打男童右大腿,導致男童四肢及臉部挫傷、瘀青。男童家長返家後發現孩子傷痕累累,立刻將孩子帶到醫院驗傷並報警提告。
法官考量,韓女仍在大學就讀中,並於犯後坦承犯行、無任何犯罪紀錄,但迄今仍未與男童家屬達成和解,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3月徒刑,但未宣告得易科罰金,代表若判刑確定,韓女就得入獄服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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