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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98天!國民黨「幽靈罷免」案黃呂錦茹認罪 1千萬交保戴電子腳鐐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羈押98天,黃呂錦茹聲請具保停押成功。(圖/記者鄭孟晃攝)

▲羈押98天,黃呂錦茹聲請具保停押成功。(圖/記者鄭孟晃攝)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國民黨「幽靈罷免」案,1日上午首度開庭,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一改先前不認罪說詞,改全部認罪,對於檢察官起訴事實、聲請調查有利證據等,皆表示沒有意見。由於黃呂錦茹日前聲請具保停押,法官針對此詢問檢、辯雙方意見,開庭結束後進行評議,結果出爐,羈押98天的黃呂錦茹終於獲准交保,保釋金1000萬元,限制出境、出海、住居,需接受科技監控,配戴電子腳鐐、個案手機。

此次開庭,8月1日上午先訊問在押的黃呂錦茹、國民黨台北市黨部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下午訊問交保的國民黨台北市第四區黨部執行長陳奎勳、罷免立委吳思瑤召集人賴苡任。除了黃呂錦茹交保,初文卿、姚富文也各200萬元交保。

上午庭訊,先行訊問黃呂錦茹,被問到是否認罪,黃呂錦茹表示全部認罪,情緒顯得相當平靜,其餘交給律師說明。律師表示,對於犯罪事實全部不爭執,除了量刑部分,也不會聲請調查證據。

由於黃呂錦茹日前聲請具保停押,法官詢問檢、辯雙方意見。檢方表示,黃呂錦茹羈押原因仍存在,理由包括同案被告賴苡任至今仍否認犯罪,且向法院聲請調查證據。

黃呂錦茹委任律師則表示,黃呂全部認罪,初文卿、姚富文於起訴後羈押庭訊時也已認罪,實再無串證必要,希望法官考量黃呂錦茹年事已高,身體狀況不佳,准予交保,可禁止黃呂錦茹接觸同案被告、證人、探詢案情。

至於賴苡任聲請調查證據,律師也強調,聲請調查證據是被告的權利,不能因為同案被告否認犯罪或聲請調查證據,就認黃呂錦茹羈押原因仍存在。且賴苡任將全案不利益歸由黃呂錦茹承受,並不合理。

根據起訴,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賴苡任、陳奎勳涉犯為行使偽造私文書、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黃呂錦茹為主導者,指示被告賴苡任等人,於2月間,提出立法委員吳沛憶、吳思瑤之罷免申請案,並於知悉賴苡任之罷免申請案,不符設籍未滿4個月之規定後,隨即與賴苡任等人商討對策,考量若國民黨籍市議員鍾小平,知曉其等提出之罷免申請案被不予受理,會搶快向中選會另外提出罷免立法委員吳沛憶之申請案。

2月6日重新提出立法委員吳沛憶之罷免申請案,7日提出立法委員吳思瑤之罷免申請案,並更換2罷免案之領銜人。檢方指出,黃呂錦茹承諾提議人名冊由國民黨臺北市黨部「負責」,但顯然無法於1日間蒐集到達法定數量之提議人名冊,故以抄寫方式偽造提議人名冊。

根據檢調統計,罷免吳沛憶部分,總偽造連署書份數為2537份,偽造率96.2%;罷免吳思瑤部分,偽造份數為2674份,偽造率高達94.18%。

北院召開羈押庭時,初文卿坦承有協助整理連署名冊,下載的是姚富文。姚富文則坦承有委託陳奎勳找志工抄寫,名冊確實是他下載的,因為不滿綠營要罷免藍營立委,還沒讓立委做滿1年就偷跑,中選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縱容,決定抄寫是他和初文卿共同決定。

黃呂錦茹也痛哭失聲多次,強調自己沒有犯意卻得被追殺、坐黑牢。她本是滿腔熱血,不計不求,很多朋友都可作證。且是國民的終身志工,讓她心裡很痛苦,為什麼國家社會變成這樣?她是依市民的希望,黨中央也有計畫,才會進行罷免活動,結果現在變成「惡霸」。她本來也是準備所有的罪都由她1人承擔,希望「不要再鬧下去了!」

#大罷免決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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