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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溜滑梯奪初夜!爽啪國中妹12次「中獎」噁男約公廁再戰…她爸氣炸

記者陳弘逸/台中報導

台中男子跟還在讀國中的少女交往,發生12次性關係,女方懷孕,挨告遭判2年有期徒刑。(示意圖/PIXABAY)

▲台中男子跟還在讀國中的少女交往,發生12次性關係,女方懷孕,挨告遭判2年有期徒刑。(示意圖/PIXABAY)

台中男子大壯(化名)跟未滿14歲的女國中生小花(化名)交往,第一次發生肉體關係,選在運動公園內的溜滑梯,兩人在交往3個月內,多次發生性關係,發現懷孕,深夜約公園商討處理事宜,竟又在公園公廁內再度發生性行為,事後被少女父親發現,全案曝光;大壯都坦承犯行,遭法院依法判處2年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男子大壯(化名)跟就讀國中未滿14歲的少女小花(化名)交往,竟在2023年9月起,在台中市太平區祥順運動公園內溜滑梯,發生肉體關係;同年10月至11月分別在各自住家房間內多次發生性關係,至少10次。

直到2023年少女小花發現懷孕,雙方深夜邀約到初次發生關係的公園邀約討論處理事宜,又在公園廁所內發生性行為;事後被少女父親發現,此案因此曝光。

大壯遭依法送辦,偵審期間,他都坦承犯行;因受害對象為未成年被害人,且性交、猥褻犯行累計至少12次,依法加重其刑。

另調閱前科紀錄,大壯2023年因公共危險案遭判2個月有期徒刑確定,依法不得宣告緩刑。

法官認為,大壯罔顧對少女性與身體自主及判斷能力尚未發展成熟,就跟對方多次發生性行為,考量手段尚屬平和,犯後坦認犯行;審理後,將他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性交罪,共12罪,各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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