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林男摔車造成郭姓女騎士反應不及撞上且在1年半後身亡,二審時林男無罪被逆轉成有罪。(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畫面)
高雄林姓男子2021月間因無照騎車在路上摔車,導致後方女騎士反應不及摔車死亡,原先一審已判決林男無罪,但高雄高分院在二審時認定林男阻礙通行,與女騎士死亡有因果關係,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處5個月易科刑。
判決指出,2021年6月19日當天下午,林男明知駕照被吊扣仍執意無照上路,後來在行經苓雅區凱旋三路時,因超速失控摔車,林男當場橫躺在慢車道上,機車則倒在分隔線上,後方郭姓女騎士也超速,在未注意路況下因緊急左偏導致摔車,但郭女一直到2023年1月間才死亡,林男因此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林男庭審時主張,他一路直行沒有偏離車道,甚至被後車追撞,否認自己有過失;高雄地院在審理此案時,由於在鑑定報告中無法認定林男超速,也沒有證據顯示他自摔後影響後方車輛通行,再者無照行駛屬於行政管理範圍,與過失責任沒有必然關係,因此判他無罪,檢方對此不滿提出上訴。
不過高雄高分院在審理此案時,認為林男摔車後躺在慢車道上,機車則橫躺在快慢車道的分隔線上,已嚴重阻礙後方車輛通行,與郭女的死亡有因果關係,因此逆轉改判5個月易科刑罰,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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