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高雄黃姓常備兵役男抽中陸軍,沒報到謊稱遭詐團軟禁無法入營。(示意圖/PIXABAY)
高雄黃姓常備兵役男抽中陸軍,2023年三度收到徵集令,但前兩次都請假,第三度公所人員聯繫不上,未報到,遭判3個月有期徒刑;他不服提起上訴,說遭詐團軟禁無法入營。經查發現,黃男逾期報到隔天,在家睡覺,並沒被限制行動,且詐團同夥供稱,沒限制行動,還說他自願加入擔任面交車手。綜合相關證據,法院駁回黃男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高雄黃男為陸軍常備兵役男,2023年收到徵集令,由弟弟簽收,並告知他,應於指定時間到岡山火車站報到,但人卻無故未報到,遭市府函送偵辦。
黃男供稱,前兩次都有請假,但第三次收到兵單,因外面有一些糾紛,所以就沒有去報到,也沒請假。被檢方依意圖避免常備兵現役徵集而無故逾入營期限5日罪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地院簡易庭判決,將黃男依妨害徵集罪,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但他不服,提起上訴。
黃男矢口否認有何妨害徵集犯行,這次辯稱當時被詐欺集團軟禁並限制只能與家人聯繫,所以無法如期入營;他還說,有請父親或弟弟轉告區公所,說身體不舒服要請假。
經查,黃男在報到隔天,人在家睡覺,並無證據證明,他人限制行動自由情形;且涉及詐騙部分,另案共犯都說他是自願加入,擔任面交車手,未被限制行動自由。區公所人員證稱,有提前打電話提醒黃男要入營,但完全聯繫不到,也沒有人打電話到區公所請假。
綜合相關證據,黃男所辯不足採信,原審用法、量刑都適當,上訴並無理由,應於駁回,維持原判,不得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