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史雪燕與數名中配抗議內政部把讓她們成了台版
「亞細亞的孤兒」。(圖/記者楊佩琪攝)
南投縣前縣議員史雪燕因違反國籍法被解除公職,11日上午帶著數名中國籍配偶在律師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向內政部部長劉世芳及大陸委員會主委邱垂正等人提起行政訴訟,並附帶民事賠償100萬元。史雪燕強調,絕大部分中配早在台灣落地生根,現在卻陷入人球般的困境,進退兩難,猶如被夾在兩岸政治角力的犧牲品,成了台版「亞細亞的孤兒」。
史雪燕及律師表示,日前內政部發函要求史雪燕確認是否完成「放棄中共國籍」並需提供證明,隨後便跳過南投縣政府逕行處分「解除其議員職務」,不僅未曾發函催請法定權責機關,南投縣政府依法解除史雪燕職務,亦未正式通知本人,更未給予本人任何陳述意見機會,不但違反行政正當法律程序,更逾越內政部的法定處分權限。
因此正式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並對劉世芳、邱垂正、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主委沈淑妃等人提出連帶損害賠償100萬元。
史雪燕表示,她和台灣其他候選人一樣,是一步一腳印努力經營基層,經合法選舉產生的民選議員,卻被要求完成一個根本辦不到的放棄國籍程序。中國方面根本不可能讓中配們放棄所謂的「中共國籍」,台灣又沒有對中配提出任何解決辦法,造成中配們只能陷入人球般的困境中,進退兩難,猶如被夾在兩岸政治角力的犧牲品。
史雪燕也表示,中配們不應該是「次等公民」,取得身分證的中配已經是道道地地的台灣人,絕大部分人也已在台灣落地生根,從養兒育女到照顧公婆,或深度參與社區發展、基層村里事務、長照,對台灣社會的付出與貢獻不可忽視,卻因政府對兩岸地位的錯置定位,以及兩岸政治關係的緊張,讓中配的正當、合法權益被剝奪。希望司法能夠秉持法理與程序正義,還給陸配參政權的正當性,也讓台灣的自由人權保障與民主價值更加完善。
史雪燕強調,她只是千千萬萬中配裡的一員,如今的處境不只是她個人的問題,而是所有中配都得面對的無解僵局。大家像被拋來拋去的人球,猶如台灣版「亞細亞的孤兒」,無處安身。希望政府能本於憲法精神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立法本旨,儘速開闢明確、合法的途徑,真正落實「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價值。
委任律師李震華則表示,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5項及第11條,兩岸雖然分治,但「大陸地區人民」仍屬於中華民國領土主權範圍之下潛在國民身分的人民,並非外國籍人。也因此,憲法特別授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用來規範大陸地區人民在臺各項權益與義務如參政服公職的「特別規定」,應優先於包含國籍法等一般法律適用。
但內政部依國籍法第20條,強制要求中國配偶放棄所謂的「中共國籍」,在法律適用上即已失當,且在事實面亦不可能。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放棄中國國籍需經中國公安部審批,可中國並不承認台灣為一個國家,因此根本不會被受理或批准。內政部要求中配去做一件既無法可依、也不可能成功的事,本身就是不合理且違法違憲的行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