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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色中醫瞎掰施展「內觀術」!硬上女病患挨告…急掏350萬和解換免關

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中醫診所針灸示意圖,非新聞當事對象。(示意圖/Pixabay)

▲中醫診所針灸示意圖,非新聞當事對象。(示意圖/Pixabay)

台中一名女子小花(化名)因車禍受傷,到中醫診所針灸治療,結果院長竟說要施展「內觀術」,要小花閉眼脫褲並將雙腿抬高,小花不疑有他照做,結果被院長硬上得逞,事後小花身心受創報案提告。院長則辯稱因為多年來沒有治好小花,加上近期母親過世,產生移情作用才情不自禁,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4月徒刑,不可緩刑。案件上訴二審後,院長砸350萬達成和解,成功改判2年徒刑、緩刑5年,免除牢獄之災。

檢警調查,女患者小花於2023年2月28日前往中醫診所治療,因黃姓院長要求必須對腰椎至臀部等部位進行針灸而脫去外褲,隨後院長趁陪同護理師有要事離開時,藉口以中醫「內觀法」進行治療,要求小花閉上雙眼,並將雙腿抬高,趁機硬上得逞。期間院長還不斷詢問小花有看到什麼顏色、夢到什麼,事後小花不甘受辱,報案提告。

一審時,黃姓院長坦承兩人有發生性行為,但小花未反抗及爭執,自己沒有強迫對方就範,並未違反意願。院長辯護人也說,黃男是因為多年來沒有醫治好小花,所以產生責任感,加上母親離世,產生移情作用,才犯下本案,並強調這是計畫性治療,而非計畫性性侵,錯就錯在最後一個步驟是性交。

一審法官認為,事發當下,小花無法確認院長會採取什麼樣的治療方式,加上醫療關係具有需要一定程度的服從,才沒有出聲制止,考量黃男犯案後,並未與女患者達成和解,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4月徒刑,不得緩刑。

黃男不服判決再度上訴二審,因為不想被關,這次除了坦承犯行,也火速掏出350萬元與小花達成和解,並給付完畢。二審法官據此減刑,改判黃男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必須提供120小時的義務勞役,以及參與法治教育5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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