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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噁男誘騙7少女「交換裸照」最小僅10歲 帶15歲少女上摩鐵下場曝

記者潘靚緯/彰化報導

男子透過遊戲軟體認識7名未成年少女,要求交換裸照,勸誘少女拍攝私密照。(示意圖/PIXABAY)

▲男子透過遊戲軟體認識7名未成年少女,要求交換裸照,勸誘少女拍攝私密照。(示意圖/PIXABAY)

彰化一名男子透過遊戲軟體,向7名未成年少女搭訕,要求互相交換看裸照,要求少女拍攝全裸照及下體照,甚至帶少女到汽車旅館開房間,直到家長發現孩子行為有異,報警提告,警方循線逮捕男子,他的惡劣犯行才曝光。彰化地院審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男子應服刑5年6個月。

根據判決書內容指出,男子在一家麵粉廠上班,從2021年5月開始,以不同的暱稱登入3個遊戲軟體,認識七名年紀約10歲到17歲的少女,勸誘少女拍攝全身裸照及下體私密照與他交換,隔年2022年7月13日13時許,帶一名15歲少女到桃園市一家汽車旅館開房間,還用手機拍下過程。

有家長發現女兒竟傳送私密照給陌生男子,氣憤向彰化縣刑大通報,警方循線逮捕男子,從手機及電腦找到少女拍攝的不雅照,加上通訊軟體LINE的對話紀錄,男子百口莫辯,乖乖認罪。

根據《ET today新聞雲》報導,審理過程中法官認為男子智力並無低下,無明顯戀童徵象,也未檢測出特定的性心理障礙,性侵可能性相對不高,但他專挑懵懂無知的未成年女性下手,應持續接受心理治療、認知輔導。

法官審酌,7名被害人當中,只有2人願意和解,未取得其他5名受害女孩的諒解,依引誘使兒童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製造少年為性交電子訊號等共8罪,分別判處1年4月至3年4月不等,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6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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