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震豐、張哲瑋/台北報導
在地經營25年的知名劉媽媽菜包店,去年爆出使用問題油品卻未主動通報,也不配合回收退費。業者當時接受採訪時,先是喊冤,但最後卻反嗆要告桃園市衛生局,桃園市政府認為業者說謊,因此重判他三百萬元,店家不服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桃園市府將店員對外的不當發言納入裁罰考量,違反不當聯結禁止原則,有濫權之虞,判決撤罰。

位在桃園中壢的劉媽媽菜包經營25年,累積不少死忠顧客,一顆顆晶瑩、飽滿的菜包看了讓人食指大動。但去年爆出使用餿水油未通報,讓形象大受打擊。

▲劉媽媽菜包店員疾呼:「我們讓妳進工廠好嗎?我要告啊!你總不能說我還沒告他就承認錯,我根本沒錯啊!」
業者出面澄清時不斷喊冤,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還反嗆稽查人員,被桃園市政府依違反食安法重罰300萬元。

▲使用問題油品卻未主動通報的「劉媽媽」菜包。
業者不服氣提出行政訴訟,桃園市衛生局向法官表示,劉媽媽菜包明知道使用到問題油品,卻沒有自主通報,還向媒體宣稱沒使用到香豬油,拒絕退費,加上店家當時強硬反嗆,因此重罰業者300萬元。

但台北高院認為,業者確實沒有主動通報,也不配合回收跟退費,但將店員對外的言論納入裁罰的考量,這個舉動已經濫權,因此判業者勝訴。事後桃園市衛生局表示 ,看過判決書後會再研議是否上訴,業者也低調不願回應,只希望事情到此打住別再引起紛爭。(整理:實習編輯何昭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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