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夏姓保全,2018年間他邀正妹前同事「小芬」(化名)來探班,色慾薰心的他藉口要小芬陪上廁所,將小芬拉進男廁後鎖門,猥褻小芬得逞,小芬事後不甘受辱報警提告。台北地院審理時,夏男否認犯行,法官審酌夏男至今未與小芬和解,加上夏男是性犯罪累犯,依強制猥褻罪判他1年3個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評議一審判決沒有問題,駁回夏男上訴。

▲小芬慘遭前同事夏男猥褻,她怒向對方提告。(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夏姓保全與小芬2人是前同事關係,2018年間他邀小芬來探班,色慾薰心的他藉口要小芬陪上廁所,將小芬拉進男廁後鎖門,強行抱住小芬猥褻小芬得逞。
小芬事後不甘受辱,質問夏男「你真的把我當朋友?還是他媽的一直以來都是你意淫的對象?」夏男竟然說「沒有好嗎,乖」,試圖裝傻,小芬當場氣炸,怒向警方報案。
台北地院審理時,夏男否認犯行,法官根據小芬指證歷歷,加上夏男是性犯罪累犯,因此不採信其說詞,依強制猥褻罪判他1年3個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評議一審判決沒有問題,駁回夏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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