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34歲李姓女子認為女室友勾引自己男友,去年7月竟揮刀砍傷室友,不但恐嚇「要找100個男人輪姦你」,還逼對方脫光雙腿打開,拿起鐵製掃把後套上保險套,強行插入下體,並拍下裸照。高雄地院依凶器強制性交而凌虐等罪,判李女8年2月徒刑,可上訴。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李姓女子懷疑37歲女室友與男友搞曖昧,甚至發生性行為,去年7月19日晚間6時許返回中正四路租屋處後爆打室友,放話找人輪姦她,拿出預藏小尖刀揮砍其手臂,脅迫對方脫光躺在床上打開雙腿,命令其為鐵製掃把握柄處套上保險套,接著強行插入其下體,同時拍下裸照,凌虐長達4小時。
室友不堪受辱報案,警方前往租屋處查扣鐵製掃把,李女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僅拿掃把握柄放在室友下體附近,並無插入行為。
高雄地院審理,認為李女嚴重貶損女室友人格尊嚴,持鐵製掃把插入下體犯行已觸犯強制性交罪,事後未達成和解,依犯攜帶凶器強制性交而凌虐罪判處7年半、另一散布竊錄之身體隱私部位內容罪處1年,合計執行8年2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