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新北市某連鎖補習班一名安親班女教師,3年前因身體不適,暫離教室15分鐘,因沒有尋求其他同事協助,導致班上一名8歲男童遭5名學童「多對一」霸凌受傷,高等法院今(23)日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將女教師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定讞。
判決書指出,柯女於2015年11月5日傍晚因身體不適,離開教室休息,任由學童自由活動。當時8歲的被害男學童想參與遊戲,遭一名8歲女童拒絕,她還請另5名學童聯手驅趕,分別以推擠、搖晃椅子、以繩索綑綁及徒手毆打等方式,霸凌被害男童,直到15分鐘後,柯女返回教室才停止。被害男童在下課返家的路上,告知父母遭同學欺負,經就醫發現皮膚及皮下組織局部感染、胸壁挫傷並引發急性支氣管炎,更因此創傷事件受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等傷害。
高院認為,柯女身為安親班教師,卻疏於管理、照護,貿然留置年僅7、8歲的學生單獨在教室內長達15分鐘,導致學生因無教師在場而發生肢體衝突,造成學童身體、心理健康傷害,判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不得上訴。

▲小學生。(示意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