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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區在6日晚間發生6.0強震,其他外縣市地區也明顯感到晃動,但實際上,真的要被算在「顯著有感地震」要達到規模4.0以上,但也不是所有達到規模4.0以上的地震都被認定為顯著地震,還需要另外三個條件。

▲地震按照等級分有感或小區域。(圖/翻攝畫面)
中央氣象局指出,「顯著有感地震」除了要達到規模4.0以上外,即時地震站觀測的震度也有三個條件,一個是任一站震度達4級以上,或兩站的震度達3級以上;二是縣市政府所在地任一站的震度達3級以上,或兩站震度達2級以上;三是直轄市市區站的震度達2級以上。因地震特殊性而發布為顯著有感地震則是例外。
而若符合任一地震站震度達4級;地震規模3.5以上,且有一站震度3級以上或兩站2級以上;有感地震且有民眾或機構反映查詢等三條件,則發布「小區域有感地震」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