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今年5月一名57歲練姓男子在基隆市某海產店大聲喧嘩,店家不堪打擾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勸練男回家,沒想到練男竟口出惡言,辱罵警方「幹XX老機掰」,練男這一罵讓自己吃上官司,被依侮辱公務員罪判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當時練姓男子用手指著員警,辱罵「幹XX老機掰」,當場被員警的密錄器錄下,員警認定練男有侮辱公務員犯意,當場將他逮捕,但練男開庭時辯稱,完全沒印象有辱罵員警。
法官認為,員警穿著制服出勤,明顯是在執行公務,依一般社會通念,這6個字確實有粗鄙、輕蔑、嘲諷、鄙視及不雅意涵,有事被罵者精神及心理感到難堪或不快之虞,因此認定練男觸犯侮辱公務員罪,判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示意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