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文山第一分局的偵查隊長陳俊銘,14日上午9時許遭調查局搜索辦公室及住家,人也被帶回新北市調處;據了解,陳俊銘擔任台北市刑大偵八隊長期間,曾暗示部分破案獎金必須納入公積金,因此遭到隊上同仁檢舉,目前人還在接受訊問中。
台北地檢署指出,本署檢察官偵辦陳俊銘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案件,14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台北市刑警大隊等單位,持搜索票前往陳俊銘住處及辦公室搜索,目前持續調查釐清中;本案為台北市刑警大隊自檢及新北市調查處接獲檢舉後,報請本署指揮偵辦。
對此,資深警官指出,偵查隊公積金如同班費,舉凡便當、飲料或聚餐等費用,每次都要收錢太麻煩,遂由隊上所有同仁繳納一定金額,再由總務統一支付雜費;資深警官接著表示,公積金並無明文規定,而是長久以來的作法,至於來源除隊員繳納外,很多單位會找警友會贊助,或是將破案獎金納入其中,以免出現分配不均的情形。
資深警官還說,陳俊銘做事認真、治軍嚴謹,而且十分重視績效,因此個性散漫的偵查佐,遇到他都會苦不堪言,連他現在任職的文山一分局偵查隊,都有多名隊員受不了請調離開,更何況只須專注辦案的偵八隊?如果隊員交不出成績,肯定被叮到滿頭包,至於是否為隊員惡意檢舉,仍待檢調單位調查釐清;資深警官感嘆表示,如果單純是破案獎金納入公積金一事,那全台灣當過偵查隊長的警官,可能沒有一個人是清白的。
文山第一分局則表示,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及本局相關單位,搜索本分局陳姓偵查隊長辦公室及住所,關於陳姓隊長涉案情節仍在釐清,本分局將持續配合檢方偵辦,並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本分局針對警員違法案件,均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絕不寬貸,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
台北市警局文山一分局外觀(翻攝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