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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訓中心教練國道飆速插喉她…「5女受害聲請保護令無用」遭當庭收押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國訓中心一名黃姓直排輪教練是家暴慣犯,高院預防性羈押。(圖/翻攝Google Maps)

▲國訓中心一名黃姓直排輪教練是家暴慣犯,高院預防性羈押。(圖/翻攝Google Maps)

國訓中心一名黃姓直排輪教練(38歲)被爆出竟是家暴慣犯!他於2022年開車載著劉姓前女友時,因為感情糾紛起了口角爭執,更演變成肢體衝突。當時,他將手插進當時女友的喉嚨,導致對方咳血,劉女也因此恐懼報警提告;事實上,這已非黃男首次對伴侶施暴,儘管前妻和其他女友聲請保護令,黃男依舊不理。法院一審後,依傷害罪判黃男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黃男不滿上訴;高等法院日前開庭,認為他有反覆實行傷害、強制、恐嚇之虞,依預防性羈押規定裁定收押。

判決書顯示,黃男於2022年6月23日下午1時許,駕車載著劉女行經國道1號林口交流道時,為了另一名李姓女子發生爭執,當時黃男不僅不斷出言恐嚇,甚至接著加速往北狂飆,並驅車下交流道,直奔新莊要去找李女,途中還要求劉女撥打電話給對方。

據判決書,李女接了電話後卻不願多談,此時劉女已偷偷錄音,但因為怕被發現、會惹怒黃男,除了把手機丟出窗外,還想打開車門逃跑,無奈車子被黃男以中控鎖住。對此,劉女只能將腳伸出車窗,並向路人高聲求救。

黃男見狀,隨即將對方拉回車內,同時以手指猛插喉嚨,造成喉嚨與小腿受傷,並使她咳血不止。事後,黃男將劉女帶回租屋處,不准她離開,直到劉家一直連繫不上劉女,焦急不已,並報警請求協助,這才讓黃男放人。

新北地院審理時,黃男辯稱,只是想阻止劉女喊叫,並無傷害意圖,法官不予採信,一審依傷害罪判處4月徒刑,得以12萬元罰金替代,黃男不服上訴。

二審於本月7日在高等法院開庭時,法官查出黃男自2019年起,竟先後遭5名女子聲請家暴保護令,而他也5度違反保護令而遭判刑,審酌黃男有反覆實行傷害、強制、恐嚇之虞,具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0之1、刑訴法第101條之1等羈押事由,當庭被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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