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彭姓男子不滿前女友提分手,持刀闖屋埋伏,刺傷2名員警。(圖/資料照)
去年聖誕節,台中發生駭人刺殺案。一名彭姓男子不滿李姓前女友提分手,竟連夜闖入李女住處,持刀砸毀屋內物品,幸好當時李女因報案聲請保護令,在員警陪同下返家,結果彭男竟持刀攻擊員警,造成1名員警胸腹部被刺3刀,其中1刀傷及心臟,幸好經送醫搶救無生命危險。台中地院近日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彭男7年5月徒刑;另,毀損罪判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回顧案件發生經過,2024年12月25日,35歲彭姓男子不滿李姓前女友提分手,連夜闖入女方位於南區住處,並持刀毀壞沙發、床、電視櫃及化妝台。李女發現彭男異常行為後,在現任洪姓男友陪同下前往派出所報案聲請保護令,清晨4時許完成手續後,由2名員警陪同返家。

▲2員警負傷壓制彭男,其中1警被刺傷心臟,情況十分凶險。(圖/資料照)
結果李女一回家,就遭埋伏的彭男持33公分長刀攻擊,員警見狀立刻噴辣椒水制止,彭男當場抓狂,持刀往其中1名員警的胸腹部猛刺3下,又砍傷另1名員警的手腕,最後眾人合力制伏彭男。
而被砍傷的陳姓員警(33歲)因胸部中刀,導致氣胸、心包膜損傷,左胸縫了6針、腹部縫了10針;另1名陳姓員警(46歲)則是左手腕縫了5針,幸好二人經治療後均無生命危險。
法院審理期間,彭男否認殺人未遂,辯稱沒有要殺員警的意圖,強調是奪刀時不小心誤傷。法官審酌現場密錄器畫面及員警傷勢,認為彭男攻擊位置位於胸腹部,與一般奪刀劃傷位置明顯不同,認定彭男漠視公權力,危及值勤員警生命安全,且犯後避重就輕,依殺人未遂罪判處7年徒刑、傷害罪9月,合併執行7年5月,不得易科罰金。毀損罪部分則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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