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紀玫瑄報導

▲騎士未減速攔腰撞上值勤中的救護車。
基隆一輛救護車25日上午9點多,在載送傷者的途中發生交通意外,儘管救護車全程開啟警鳴器與警示燈,仍遭未禮讓的機車攔腰撞上,最終騎士搭上了這台「自己撞上」的救護車送醫。
從行車紀錄器畫面可見,救護車行經基隆信一路與義二路口時,路上的汽機車都停下來禮讓救護車通過,不料一名騎乘黑色機車的女騎士疑似未注意路況,在未減速的情況下,直接攔腰撞上值勤中的救護車,人車倒地、騎士身上多處擦挫傷。

▲騎士攔腰撞上救護車。
事發當下,救護車上正載著2位車禍傷患準備前往醫院進行救治,卻在途中發生車禍,撞上救護車的女騎士當場跌坐在地,救護人員立即下車檢查傷勢,並改派另一輛救護車運送原本車上的2位傷患,最終則由女騎士坐上這輛「自己撞上」的救護車送醫。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汽機車聽到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若不立即避讓者,處駕駛人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若因上述情形,而致人死傷者,將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