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許智超報導

▲大罷免投票最後倒數,雙方陣營都在做最後衝刺。(圖/記者楊士誼攝影)
明(26)日就是大罷免投票,共有24名國民黨立委案與1席市長(新竹市長高虹安案)將進行投票,雙方陣營都在做最後衝刺,其中有不少人質疑「50%當選被25%罷掉」,根本是少數罷免多數。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暐瀚直言,若真的上任一年就被25%給罷免掉,這樣的人應回頭想想,為何自己的支持者消失了。
黃暐瀚日前在臉書發文探討「大罷免的意義」,他提到罷免是有門檻的,必須由1%公民提議、10%連署、25%同意,且最後高於不同意票,「不是誰說了算,也不可能在沒有民意基礎下隨意提出」,比如這次有17席綠委、4席藍委成案失敗。
黃暐瀚表示,「50%當選卻被25%罷掉」是這次很多人引用的理論,但其實只有少數支持者不足的人才會真的被罷掉,只要支持你的人能夠多一票,罷免就會失敗。
黃暐瀚解釋,台灣立委投票率大約在7成左右,所謂「50%當選」其實也只是得到35%的選票,「這樣的人如果在上任一年之後,真的被25%給罷掉?應該回頭想想為何一年前還有35%的支持?一年後卻剩下不到25%?消失的10%,跑哪裡去了?」
黃暐瀚強調,大罷免的意義不在誰輸誰贏,大罷免的意義在於中華民國公民有權提出「直接民權」,在滿足條件的前提下,用直接民意告訴公職人員,當選雖然有權做4年,但只要公民老闆不滿意,不保證4年一定能做完,「這就是大罷免的意義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