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北檢21日約談台師大一研究助理,證人身份,訊後請回。(圖/資料畫面)
台北地檢署偵辦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女足教練周台英「抽血換學分」案,21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向國立中央大學調取相關研究計畫,同時赴台師大了解相關行政程序,並以證人身分約詢研究助理1人,經複訊後請回。
北檢16日主動簽分「他」字案偵辦,由打擊民生犯罪專組展開調查,周台英列為被告。17日北檢召開專案小組會議,由檢察事務官及調查官向台師大調取相關研究計畫資料,為保全證據,要求台師大就相關文件、電磁紀錄及採樣檢體均不得銷毀、隱匿、刪除或處分,應妥善保管。另也就尚在保存中的血液檢體先予以留存、扣押。
由於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精準運動科學研究計畫」參與學校不僅台師大,北檢因此於21日,指揮調查局北市處調查官持北檢函文,赴配合研究計畫的中央大學調取相關資料。同時赴台師大了解相關行政程序事項,並以證人身份約談研究助理。根據了解,該名證人主要負責台師大相關研究計畫經費之申請、核銷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