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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倒車衝撞被拍…發片者被以偵查不公開命刪片惹議!小港分局長自請處分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涉案的黃姓男子被帶回偵辦。(圖/翻攝畫面)

▲涉案的黃姓男子被帶回偵辦。(圖/翻攝畫面)

高雄小港區一處停在路旁的自小客19日深夜無故遭人多次倒車撞擊,從睡夢中被驚醒的住戶隨即拍下畫面並PO網,而警方獲報後,隨即掌握身分並以車追人,很快就將涉案的黃姓男子(49歲)逮捕到案。本以為案件就此落幕,沒想到,之後小港分局卻以偵查不公開為由,要求原PO將影片下架,引發抨擊;對此,分局長坦承處置不妥,已自請處分。

有網友在臉書社團「高雄小港區的大小事」發文並附上影片,畫面中,有部轎車來回衝撞停在路邊的車子,由於衝撞的巨大聲響,加上警報器狂響,被驚醒的住戶隨即將影片拍下,還在影片中加註「夜深了,來回撞5次,沒帶西瓜、沙拉油就是不能進來,下次準備好再來。」

小港分局漢民派出所19日深夜23時55分許接獲通報,指出廠橫路有一輛休旅車連續撞擊停放路邊的車輛,但警員趕抵時,涉案的車輛已逃逸,經調閱監視器後,發現有一輛銀色自小客車以倒車之方式,連續撞擊停放在路旁的車輛,造成該車左側車身、車尾毀損,駕駛人即駕車逃逸。

警方鑑識人員隨後到現場採證,擴大追查涉案車輛,於20日凌晨1點40分,發現犯案車輛停放在於前鎮區籬仔內路某宮廟廣場,凌晨3點於苓雅區海邊路查獲涉案的黃姓男子(49歲),但黃男竟否認犯案,不過相關事證皆指向黃男涉案情節重大,訊後依毀損罪送辦。

被撞擊的車輛多處損毀。(圖/翻攝畫面)

▲被撞擊的車輛多處損毀。(圖/翻攝畫面)

不料,犯嫌落網後竟衍生案外案,小港警分局用無頭像、名稱與小港分局無關的臉書帳號私訊原PO,稱「本案經車主至所完成報案程序,已由本所立案積極偵辦中,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建議您刪除本則貼文,免生其他事端,謝謝您配合」。此外,甚至連車主也私訊,「我是被撞車主,警察這邊想要先麻煩您下架,影片的部分」。

此舉在社團引發議論,進而質疑小港分局所為是否適切,包括使用沒有頭像及不確定身分帳號傳訊息,引用偵查不公開原則是否適法,還請被害人要求他人刪文等作為,恐有妨害人民基本自由之虞。對此,小港警分局分局長陳楨荃坦承,分局確實處理未臻妥當,會承擔一切責任,並自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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