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2023年間,新北一名從事房仲業的已婚陳姓男子,前往北市某酒店消費,之後「框」公關小姐出場,但卻罔顧對方意願,強行回住處性侵得逞,案經新北地院審理,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陳男4年,可上訴。

▲陳男性侵公關小姐遭判刑4年。(示意圖/Shutterstock)
據了解,前年8月間,陳男與友人前往北市松山區某酒店消費,之後點檯「框」1名酒店公關小姐,當天清晨,陳男要求公關小姐及酒店代駕司機,送他回新北市住處,又強逼公關小姐攙扶他上樓,公關小姐勉強同意,但稱只能送到電梯口,並要求代駕司機等候。
未料,陳卻強行將女方拉進電梯內,之後更以體型優勢擋住陽台去路,公關小姐雖出言拒絕、並打電話向公司求救,但仍遭陳男性侵得逞。事發之後,公司陪同公關小姐前往醫院驗傷提告。
案經法院審理,酒店行政人員出庭作證表示,確實收到公關小姐求救,代駕司機也指出,看見陳男強拉人進電梯,但因不知道去幾樓,當下不敢隨意報警。陳男則辯稱雙方為合意性交,表示因事後不給性交易費用,遭公關小姐挾怨報復。法官審理後認為,陳男否認犯行,態度惡劣,迄今未與受害人達成調解,依法判處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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